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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图书馆】再获国家社科基金立项

■小朋友在东莞图书馆参加课外活动 记者 郑志波 摄

图书馆服务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起步先行带动和促进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影响和促进了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出台实施,为图书馆事业自身发展赢得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今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获得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提出了“建立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这一条款确保了公共图书馆资源向城乡基层延伸,必将有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早在今年6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评审结果。东莞图书馆馆长李东来的《图书馆服务体系层级结构与效能优化研究》(批准号:17BTQ035)喜获立项,这是东莞图书馆继2008年首获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使东莞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立项上实现零的突破以来的又一大突破,再创了地级市图书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新辉煌。东莞图书馆向来重视开展科研活动,长期致力于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3项,形成了系列化的丰硕研究成果,为图书馆学理论的发展贡献了东莞的实践成果。

图书馆服务体系是新世纪以来中国图书馆事业建设与理论研究的重点与热点,呈现出实践探索的众多模式、理论研究的分析指导相互结合的良好态势。新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图书馆服务体系层级结构与效能优化研究》根据体系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依托已有的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研究成果,在体系发展的行政层级研究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着眼于体系结构功能层级这一研究薄弱点,开展立项研究。它旨在分析并提炼体系结构存在的共性问题,确立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功能层级,进行功能层级系统效能的优化研究,深化图书馆体系化服务的理论认知并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这对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图书馆服务体系层级结构与效能优化研究》的研究顺应了国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图书馆服务法治化、规范化的要求,契合了新出台的《公共图书馆法》里关于“服务体系”的要求,将有助于分层次解析新环境下图书馆服务面临的问题;同时,也是将服务体系的研究从行政架构下的组织管理为主回归、提升到体系化的专业功能为主,有望为新时期图书馆服务体系提供更有解释力的理论依据,并为构建专业、科学的图书馆服务体系提供理论参照,进而实现图书馆实践、理论、政策三方面互相促进、不断完善、协调共进的发展格局。(记者 赵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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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东莞阳光网 | 作者: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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