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3
酷派集团(02369.HK)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原告)诉公司附属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借款人)和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担保人)有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