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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香园】兄弟官司纠纷不断 判决3处房产平分 为1元名誉权仍在打官司

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近日,昆明市中院对桥香园江氏兄弟涉及3亿多元的不动产纠纷进行了一审判决:纠纷中的12处房产,其中3处由二人平分。另据了解,目前江氏兄弟的纠纷还有一起名誉权官司正在审理。

百度百科键入“桥香园”,首先弹出的不是企业的简介,而是云南过桥米线的传说。

从一个不足160平方米的小店开始,逐渐发展成为加盟店百余家的餐饮巨头,桥香园的确当得起云南过桥米线“代言人”这样的称号。不过,2011年一场官司却让这家餐饮巨头此后陷入无休止的纷争之中。

纷争的主角是这家餐饮企业的老板——江勇和江俊。

2011年8月1日,哥哥江勇被免去了桥香园副董事长职务。同年8月18日,他把弟弟江俊告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承认其合伙人身份。

经过你来我往的“互博”,2014年11月12日两人迎来了终审判决,法院判定两人平分“桥香园”,双方各占50%的合伙份额。

不过官司虽然暂时了结,兄弟俩的“死磕”却远不于此。就在终审判决后的几天内,江勇带人来到桥香园金马坊店,关闭店门,拿走营业款,在店门口贴上了“因兄弟纠纷 暂停营业”的字样和法院判决书,当时闹得可谓是满城皆知。不久后,因为同样的手法同样的原因小西门店也暂停营业……

分家后,兄弟间的距离好像越来越远。2016年,哥哥江勇又一纸诉状将弟弟江俊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对涉及3亿多元的不动产进行分割,同年1月14日,昆明中院受理该案,并进行公开审理。

2002年签的协议有效吗?

2017年1月19日,江氏兄弟纠纷再次下判,据判决书显示,原告江勇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依法将两人共有财产分割50%给他,应分割财产价值15026.235万元。同时,江勇还提出诉讼费应由江俊承担。

谈及理由,江勇方表示,自1988年两人共同创建“江氏兄弟桥香园”连锁企业以及其他相关联企业以来,共同积累了众多财产,有的登记在江勇名下,有的登记在江俊名下,有的登记为共同共有,也有的登记在江俊子女的名下。2002年4月5日,江俊草拟了两分《声明》,载明“桥香园”及其关联企业所有资产为江勇、江俊所创,所有资产江勇、江俊各享有50%。此后,江俊又草拟一份《协议》,对部分共同创造的财产进行分割,两人均在《声明》和《协议》上签字认可。

而被告江俊辩称,对于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房产,自己同意分割。但对于江勇主张的其余房产、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两人共有财产,不应纳入分割范围。对于江勇提及的《协议》,江俊认为,《协议》没经利害关系人金某碧的追认,是无效的。

据了解,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法院认定的事实,庭审中涉及到的争议不动产包括昆明、蒙自、北京、大连、成都等地的房产、土地、商铺归属,价值高达30052.47万元。

判决共有的3处房产平分

江勇已经上诉到省高院

昆明中院认为,除昆明金马碧鸡坊商业步行街、昆明人民中路与东风西路交叉口、蒙自市银河路北段西侧等三处登记为江勇、江俊共有的三套房产外,原告江勇要求分割的其他房产、土地,由于未提交二人共同出资够买的证据以及产权不明等原因,不予支持分割。

对于进行分割的三处房产,昆明中院认为,两人有争议的财产并没有约定享有份额,也没有举证证明各自出资额,应视为两人等额享有,认定为双方各占50%。

最终法院判决,两人位于金马碧鸡坊商业步行街的一处房产证尾号为“283”的房产归江勇所有,由江勇向被告江俊支付房屋折价款27710000元。位于昆明市人民中路和东风西路交叉口的一处房产证尾号为“484”的房屋归江俊所有,由江俊支付房屋折价款5629125元。位于蒙自市银河路北段西侧,房产证尾号为“231”的一处房产归江俊所有,由江俊支付房屋折价款8376075元。

江俊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代晨表示,基于两兄弟现在的状况,这样的分割方法是很合理的。与其绑在一起使得双方都无法好好经营,不如就按一人一套补齐市场价这样的形式,将三处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

不过江勇方并不这么认为,近日,江勇上诉至云南省高院,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与判决结果相互矛盾,判决事实及理由不充分,不能服众。

最新进展:名誉权官司正在审理

蒙自桥香园老店有望重开

江俊的代理律师代晨透露,两兄弟之间的官司远不止这些,目前正在审理的还有一起名誉权官司,2015年兄弟俩合伙纠纷官司判决后,金马坊、小西门等店门口被粘贴上了江勇对弟弟不满的漫画及文字。在江俊看来,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是,江俊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礼道歉,赔偿1元钱。

而位于蒙自市银河路上的桥香园是建筑、装修、规模等都最好的过桥米线店,不仅服务周到,正常营业时还能欣赏到云南民族特色的歌舞表演,曾经是当地人招待外地朋友的首选目的地。不过自从2015年后,蒙自桥香园老店便一直闭门谢客直至今日。

针对这一家店的现状,代晨解释说,2015年5月29日江勇带领一批人将该店关闭后,派人“驻守”该店,自己不经营的同时也不允许弟弟经营,导致这一蒙自的地标性建筑荒废到了现在。“我们今天已经把诉状准备好,下周一将递交给蒙自法院。”代晨表示,江俊将为此起诉江勇,要求其赔偿自2015年关店到现在的经营、租金、员工工资等损失,同时在纠纷结束后,蒙自桥香园老店也有望再度开门迎客。

(原标题:桥香园兄弟官司纠纷不断 判决3处房产平分 为1元名誉权仍在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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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网易 | 作者: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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