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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康惠路边出现大量过期或临保【爆米花】 竟任人捡

杭州康惠路边出现大量过期或临保爆米花,有市民说是附近大超市扔的

省食药监局要求有条件的要拍照、摄像记录过期食品销毁情况,规定有在执行吗

环卫工人正在清理现场。

杭州市民杜先生近日报料,城北康惠路边出现100多袋过期或临保的爆米花,像是附近超市扔的,有不少市民捡回家。

这些食品为什么会出现在路边?超市里过期或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都是怎么处理的?处理过程有相关部门监管吗?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过期或临保爆米花被丢马路边

不少市民挑拣后拿回家

一女子捡了爆米花要带回家。

2月20日上午杜先生出门办事,路过康惠路时看到路边堆着不少银白色锡箔纸包装的袋子,有100多袋,堆得像小山一样。杜先生办完事回来时,发现这堆“小山”明显缺了一角,还有几个人在旁边挑拣。一问才知,这些都是别人丢掉的爆米花。

杜先生撕开其中一袋,拿在手里捏了捏,松松脆脆,与平时吃的并无二样,但一看保质期,发现基本上是去年7月16日和8月27日两个生产批次的,上写保质期半年,也就是说,一批已经过期了,另外一批也临近保质期。

这些爆米花都用锡箔纸包装,里面放有干燥剂,外面贴的标签上显示是一家广东厂家生产,每包2.5公斤,分麻辣味和海苔味两种。这时,一名中年女子骑着电瓶车赶到,熟练地拿起3包放到车篮里,她说之前拿过,好吃的,没问题。她告诉杜先生,一个星期前亲眼看到是一家大型超市扔在这里的。随后,一名男子步行经过这里,挑了3包麻辣味、生产日期为8月27日的爆米花拿走,杜先生上前提醒,男子笑了笑:“没事的,还没过期,丢这里可惜了。”

接到消息后,附近软件园管委会派出保安到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市民拿走过期食品造成危害。当天上午,余杭区崇贤街道城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处理,下午1点多清理完毕。

负责这块区域的余杭城管崇贤中队表示,这里位于余杭与拱墅交界处,不少人就是看中这一点常把建筑垃圾等偷倒在这里,“偷倒的速度太快了,经常是我们发现赶去时人已不见了。今后,我们会加强对这里的巡查。”

调查 过期和临保食品是怎么处理的

现烤食品当天卖不掉的就当垃圾扔

21日晚上9点半左右,记者来到朝晖路上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在一楼面包糕点区,工作人员小曹正端着一纸盒现烤面包往一个黑色大号垃圾袋里装。她说,这些都是当天卖不掉的,“这些现烤食品保质期都是当天的,卖不掉就只能丢掉了,今天还算少的,平常还要多。”

小曹表示,虽然丢掉可惜,但决不能卖给顾客的。为了减少浪费,在她负责的区域,每晚7点半开始促销,到晚上9点半还卖不掉的就只好走报损程序。

临保食品或退回厂家或自行销毁

另一超市工作人员介绍,超市对于过期食品和临保食品的处理方式大致分为两种。根据超市和供应商提前达成的协议,一部分临保前卖不掉的食品是可以退回厂家的,不能退的食品以及生鲜水果等保质期较短的,则由商品超市负责自行销毁。

该工作人员说,每天营业结束后,超市各部会对未销售完的成品、未加工的半成品、原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到保质期、保质期内变质、出现质量问题等各种不能销售的商品进行报损。报损后的产品需捣碎彻底销毁并有销毁记录,防止二次流入市场,“对于食品质量方面,公司有严格的运作流程。”

24小时便利店:

过期食品自己销毁 临保产品不做促销

晚上11点,在市中心一家24小时便利店,收银员小李正在货架旁整理货物。记者了解到,按总部规定,店里过期食品都是自己销毁的,从不为临保产品做促销。

小李介绍,为了防止过期食品售卖给消费者,每晚11点,值晚班的人要把所有货架检查一遍,把要下架的东西处理掉,主要是包装要和食品分开处理,为的就是防止扔掉后被谁拿去吃了的问题,“比如常见的快餐盒饭,要把包装盒和里面的饭菜分开倒掉。”

据了解,该便利店扔的大都是冷藏的速食、乳制品,每天要扔价值四五百元的东西。

谨防个别小企业二次利用过期食品

记者在网上搜索“杭州过期食品回收公司”,跳出不少厂家或个人的回收信息。记者点开其中一则,文字标题显示“杭州超期食品销毁回收”,内有“公司在贸易上与全国多家食品厂商、饲料厂商、贸易商合作”“防止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等字眼。

记者拨通该公司留下的联系方式,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得知记者的身份和来意后,他立马挂了电话。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一般来说,大型企业或超市的过期食品都会有专人回收用于畜禽饲料,在保质期内退回来的,一般会进行二次加工,但个别小型企业或私人作坊可能不舍得扔掉,对过期但表面无异样的食品会二次利用,做成其他食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过期食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有条件的要拍照、摄像记录销毁情况

过期或临保食品的回收处理是哪个部门监管?又是怎样监管的?

记者联系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他们的监管内容包括经营场所禁止出现过保食品销售、禁止商家用变质或过保食品再次加工或销售。

记者查找资料发现,2014年3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列入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也就是说,浙江省范围内过期食品的监管工作,具体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昨天,省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往查办的过期食品案件,总经销、总代理等食品批发贸易商是过期食品违法案件多发的主体,仓库是过期食品违法案件高发的地点。

为此,省食药监局将食品批发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避免过期食品进入销售渠道和流通网络。同时,省食药监局还明确仓储食品实行出入库查验制度,一呈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有条件的,还要以拍照、摄像等方式记录销毁情况。不过,对于记者问及的针对变质或过期食品是否有专门的监管大队、多长时间监管一次等问题,对方没有给予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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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浙江在线 | 作者: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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