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于2015年11月30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附表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附表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项下贷款明细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