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9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起征点”有望自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率先开始实施。
《草案》还给出了“起征点”上调后的新版税率表。过渡期内,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将按照新的税率表执行。
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不超过36000元的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不超过30000元的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