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鲁网2月29日讯 (淄博电台记者 王丽华 苑诚)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反映:2015年8月份,她在西五路长城宾馆充值3000块钱办理了一张餐饮金卡。近来,刘女士才发现长城宾馆关门了,但卡里还剩了不少钱,通过多方联系,也没能联系到宾馆相关人员。现在,刘女士就想挽回自己的损失。
刘女士办理的充值卡
记者帮助刘女士联系了张店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1999年3月5日的时候,长城宾馆就已经注销了在工商局的相关注册。那么之后这么多年,又是谁在经营长城宾馆呢?
通过多方调查,记者找到了某机构在2015年12月18号发布的公告,内容为淄博宝源餐饮有限公司之前与其签订的使用位于张店区北西五路的长城宾馆进行经营的合同已经到期并终止,该产房已被收回,不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通过公告,我们又联系到了淄博宝源餐饮有限公司,但工作人员表示,长城宾馆跟他们是两个单位。而后,记者再次联系了淄博宝源餐饮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但他们同样表示也联系不到长城宾馆了。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咨询律师得知: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注销的企业和法人单位是不具备民事经营能力的,所以这个行为不是长城宾馆的责任。如果消费者主张退回剩余款项,向实际经营者主张,现在没有人承认是实际经营者,我们可以从承租方来查明这一点。如果销售卡的时候有证据证明是谁租赁的,作为消费者先找租赁者。如果承租方否认这一点,他要提供证据证明实际经营者是谁,消费者找经营者来要求返还剩余费用。
通过律师的解答,告诉我们,刘女士目前只有找到淄博宝源餐饮有限公司,让他们提供销售方的相关信息,才有可能退回卡内剩余钱财。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大家,在办理充值卡的时候要多多考虑后果,即使办理也不要一次充值太多钱。